2010年6月22日 星期二

轉貼

好心沒好報?婦捷運抓性騷 反被告




TVBS  更新日期:2010/06/21 19:10 戴君恬
台北市一名婦人,在捷運站目擊男子性騷擾,她當時大喊「色狼」,並且和對方拉扯,結果反被對方控告傷害和誹謗,甚至在警局留置偵訊長達15個小時,最後還被檢方諭知5萬元交保,婦人覺得自己真是「好心沒好報」。
下班時間捷運車廂裡人擠人,台北一名陳姓婦人一如往常搭捷運要回家,沒調才上車,就看到有男乘客要伸出鹹豬手,騷擾同車女乘客。
TVBS記者戴君恬:「一發現有男乘客疑似這樣子,緊貼同車的女乘客,這名女子立刻上前幫忙喝止,沒想到反而被男乘客,反告傷害跟誹謗。」
民眾:「好人不好做啊,對不對?好人反而被人家告啊,這就證明了好像『好心沒好報』。」
聽到的民眾都覺得實在太誇張,見義勇為反而挨告,甚至被檢察官裁定得付5萬元交保金,才能恢復自由之身,質疑這樣的裁定處分,難道是要大家以後看到這樣類似的狀況,都袖手旁觀,才能明哲保身。北市捷運警察副隊長鄭福聲:「見義勇為的婦人,有動手打這個性騷擾嫌疑人,所以才會被提告。」
警方解釋,婦人見義勇為的行為的確令人欽佩,但陳姓婦人當下可能是太過氣憤,竟然動手推了對方一把,又在警方到場後,持續大聲喊叫有色狼,要大家快來看,男子認為這樣的行為,已經侵犯到他的身體和名譽,才提出告訴。
警方強調,如果民眾發現有猥褻的狀況,第一時間應該立刻通知捷運保全,由捷運公司或警方處理,不要私下動手,才能避免類似爭議再次發生。
---------------以下是不負責任之胡言亂語---------------

我只想說 字打錯....是誰的錯...

還有你他媽的都要侵犯別人的身體跟名譽,你是還要保自己的身體還有名譽是三小  = =凸


然後搞不好看到了 還要告我人生攻擊(?

隔天我關blog(?

還有人到我家採訪(?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